1、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。
2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,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。
3、熱愛會計工作,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。
4、具備大學專科學歷,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;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,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;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,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;或具備碩士學位,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;或具備博士學位;或通過全國統一考試,取得經濟、統計、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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